需要报收入增值税。
因为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在获取对价、费用、津贴、补助等不同名称的经济来源时,所获得的收入均应计入应税的营业税或增值税范畴,因此收到共享用工工资原单位需要报收入增值税。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工资已经缴纳过税,则可以申请退税或免税。
对于收到的农产品3%专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勾选。具体步骤如下:
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抵扣勾选”模块。
在抵扣勾选模块中,选择“发票抵扣勾选”,然后选择开票日期范围和发票类型。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确认勾选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勾选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票状态为“已勾选”,则需要在“不抵扣勾选”模块中进行撤销勾选操作。同时,对于农产品发票等特定业务类型的发票,需要进行特定的处理和操作。可以查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操作指南或者联系平台客服获取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