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买的保险和个人在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在某些方面可能相似,但在其他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一些主要区别:
保险类型:职工上班买的保险通常是雇主为员工提供的团体保险,如团体医疗保险、团体人寿保险等。而个人在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则是个人保险,如个人医疗保险、个人寿险等。
保险费用:职工上班买的保险费用通常由雇主和员工共同承担,而个人在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费用则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保险条款:职工上班买的保险条款通常是由雇主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而个人在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条款则是由个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因此,两者在保险责任、赔偿标准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保险期限:职工上班买的保险期限通常与员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关,而个人在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期限则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
总之,职工上班买的保险和个人在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取决于保险类型、保险费用、保险条款和保险期限等因素。因此,在选择保险时,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般来说, 劳动者下岗失业后档案不会再保留在原单位,单位人事会将劳动者的档案。直接交给个人或者是统一存放到人社局的代理中心。下岗后单位仍存在的,职工档案还由原单位保管,单位如破产买断的,档案转由单位辖区社保局保管。至于下岗后个人私企再打工,不计算作连续工龄,但续交的保费可以合并计算,所交的保费每一笔社保局都有清楚记载,社保局按原始档案审核退休年龄与待遇。
更明确点的说,下岗职工档案,是正式人事档案,可以用来做退休审核,但后期私企档案,属于内部员工管理档案, 没有社会公信力,除了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其他材料不参与退休审核,两类档案,两种性质,用途不同,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