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申请条件
1、有房产证的
社保缴纳满1年且有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但在校就读未婚的学生)、父母,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
2、没房产证的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持有三年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但在校就读未婚的学生)、父母,可申请落户中山。落户在参保地属地居委会集体户。
二、中山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申请条件
1、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五年内的人员(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至少满1个月的人员;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且在我市参保满6个月的人员;
3、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或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备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在我市参保满6个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
6、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经合法招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政府雇员、警务辅助人员。
入户中山户口需要的条件如下:
1、人才引进,大专学历/中级证+连续6个月社保;本科学历/高级证以上+中山社保(社保没有具体时间限定);
2、稳定居住就业,房产+三年社保+三年的居住证;
3、投资纳税,前一年度纳税10万元或以上。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