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具有补充养老保险属性,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既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又事关社会福祉与社会长远发展。因此,在企业年金的设立和操作过程中,相关各方做到合法合规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年金相关法规并未直接规定企业年金第三方受托人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条件。根据《企业年金办法》,如果企业年金项目不成立理事会,则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三方法人受托机构。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方受托人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由此可见,第三方受托人应当具备养老金管理业务的资质条件,例如基金、信托、资产管理业的从业资质。
除其资质外,企业还应当慎重考察候选受托人的市场信誉、过往相关受托管理经验及业绩表现,为职工利益把好关,同时也能降低自身法律风险。
企业年金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领取,有两种领取方式,一是按月领取,最长领取时间20年,即240个月;
二是一次性领取,因为金额比较大,可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建议申请按月领取比较合适。
企业年金的发放时间通常都在月底,这是因为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根据员工工资和缴费比例定期缴纳的,其缴费周期与员工工资发放周期相同。
企业会在每月月底或次月初将企业年金缴纳至银行或保险公司,然后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员工发放。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年金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同时方便管理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