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援金每月的领取日期是根据受援者的出生日期来决定的。
一般来说,受援者的出生日期在1日至10日之间的,每月的综援金领取日期是当月的11日;出生日期在11日至20日之间的,每月的综援金领取日期是当月的21日;出生日期在21日至月底的,每月的综援金领取日期是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方便综援金的管理和发放,确保每个受援者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到应有的综援金。
每月1--28日。综援金一般会每月一次存入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受委人的指定香港银行户口(不接纳联名银行户口)。
援助金的发放日期会载于申请结果通知书内(付款日为每月的1-28日的任何一日,每个个案的付款日都有所不同)。在特殊情况下,社会福利署可安排将现金直接送交申请人。
香港综援金每月领取的日期是根据受援人的户口号码尾数来安排的。
目前,第一个星期一会向户口号码尾数为1、2的受援人发放综援金,第二个星期一则是尾数为3、4的受援人,以此类推。
因此,每个月不同的日期都有可能领取到综援金。
总的来说,综援金的领取时间比较稳定,受援人可以提前了解好自己的领取日期,以便及时领取到该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