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行政复议法,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决定书后,应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法律效力的发生时间。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且只有在经过复议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先于行政诉讼,必须经过复议才能上诉。
《新行政复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旨在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其中,对于行政复议的定义为“行政机关针对特定行政行为,由具有独立行政复议职能的机关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事实和证据是否准确、完整的重复审查。”
新法还明确规定了复议程序、复议决定的效力、复议诉讼等内容,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了有效维权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