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证明书
本证明书由(公司名称)签订,旨在证明(还款人的名称)已于(偿还的日期)等日期完全清偿了(欠款的金额)。
该笔贷款以(金额)的(贷款形式,如个人支票,现金或银行汇款等)形式记入,于(借款日期)放款,(偿还期限)之内全额偿还。
本公司已收回所有贷款本息,不再拥有任何欠款且借款人还款记录也呈清空状态,因此本公司认可,借款人已完全偿还欠款,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偿还义务已经完全履行。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是诈骗因为在签署欠条的时候,小名签并没有明确表示债务人的真实身份,欠条的法律效力也很难得到保障。
实际上债务人可以利用欠条虚假签名的漏洞逃避债务,对债权人构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因此,利用小名签的欠条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的。
在签署欠条的时候,除了双方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借款条款外,还应该注意签名和日期,并且在欠条上加盖公章,以确保债务方无法拒绝偿还债务。
同时,如果发现有人使用小名签来签署欠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效的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
2.大写和小写的借款金额;
3.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明确是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
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借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