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经办人员承担的责任相当重大。作为经办人员,若参与单位行贿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更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处罚。此外,他们的职业声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可能失去工作机会,甚至在社会中遭受排斥。
因此,单位行贿经办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走上违法道路。
贪污120万元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犯罪目的不同。行贿罪的犯罪目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既可以是为本人,也可以是为他人或单位。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目的则必须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如果盗用单位的名义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是单位犯罪,而是个人犯罪;
3、犯罪的主观方面完全不同。行贿罪的故意所体现的是行贿人个人的认识和意志,而单位行贿罪是在单位的同意、授权或者命令下实施的。某一行为只有体现单位的意志,才能由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