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大学贫困生补助标准如下:
1.大学生参保政府补助资金:省财政对省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当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2.困难学生参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省财政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当地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3.大学生日常医疗补助资金:对原享受公费医疗的省属公办高校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改由省财政根据其当年实际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人数,按照30元/人·年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包括免收报名费、免收登记费用、给予生活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求职补贴等。
报销比例主要可以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类。
其中,门诊报销比例为: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二级医院比例3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住院报销比例为: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湖北新农合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纳入报销范围内的药物及检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