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别人的考评员证监考是不行的。因为考评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后才能担任考评工作。如果借用他人的考评员证进行监考,那么就意味着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会对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影响。
此外,作为考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从事与考评工作无关的活动。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职业身份和权利,遵守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借用营业执照法律后果是:出借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借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十二条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