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增长30%需要预告
因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预计当季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应即时发布业绩预告。
同时,对于A股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涉及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公司有任何可能影响股价的预警信息,也需要及时发布,避免造成投资者损失。
因此,一季报增长30%及以上需要预告,是为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延迟发布一季报通常是利空的,原因是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公司最新的经营状况,公司的股价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延迟发布一季报也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的不信任,并影响公司的信誉。
如果一季报因特殊原因延迟发布,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原因,以减少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及时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建立良好投资者关系的基础。
如果一季报的延迟发布成为公司的惯例,可能会对公司股价和公司声誉造成持续的负面影响。
因此,公司应尽力按时披露经营情况,同时也应对市场关注度较高的重大经营事件进行及时而准确的披露,以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投资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