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行政区划演变历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朝代的变迁和政策的更替**。具体如下:
1. **春秋战国时期**:湖南地区主要属于楚国的版图。这一时期的行政区划以诸侯国的形式存在,楚国在这里设有郡县。
2. **秦朝**:在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间,秦朝实行郡县制,湖南地区设置有黔中郡和长沙郡。
3. **汉朝**:西汉时期,湖南属荆州,辖有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长沙国。东汉时期,恢复了王莽乱政时所改的郡县名,并继续沿用州、郡、县三级制度。
4. **三国至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湖南地区的行政区划变动频繁,州、郡的数量和边界多次调整。隋朝统一全国后,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区划调整,实行裁州并县政策,湖南境内分为8郡。
5. **唐朝**:唐朝时期,湖南地区的行政区划再次发生变化,复改郡为州。
6. **宋朝至明清时期**:这些朝代对湖南的行政区划也有所调整,但整体上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州、府、县三级管理体系。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8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驻长沙市。此后,湖南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如常澧专区更名为常德专区,永州专区更名为零陵专区等。此外,还设立了多个县级市和特区,以及撤销了一些区域。
- 春秋战国:属楚。
- 秦:置黔中、长沙两郡。
- 西汉:属荆州,辖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长沙国。
- 东汉:恢复原名。
- 三国:属荆州,分10郡。
- 西晋:改设9郡。
- 东晋:分属荆州、湘州、江州。
- 南北朝:州、郡几经变动,隋统一全国后,实行裁州并县政策,改州、郡、县三级为郡、县二级制,湖南境内分8郡。
- 唐:复改郡为州。
- 宋:分属荆湖南路和荆湖北路。
- 元:建立省制,属湖广行省。
- 明:属湖广布政使司。
- 清康熙三年:置湖南布政使司,始称湖南省。
- 中华民国元年:废除府、厅、州,保留道、县两级,并改变部分县名。
- 民国29年:湖南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各区辖6-10县不等。
-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随后建立10个专员公署,分管77个县。
- 1950年1月:成立湘西行政公署,辖沅陵、会同、永顺3个公署。
- 1977年底:全省共设10个地区(行政公署)、1个自治州、1个特区、3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86个县、4个自治县、13个市辖区。
- 改革开放以后:至1989年,全省辖8个地级市、5个地区、1个自治州,17个县级市、71个县、7个自治县、30个市辖区,621个镇、2807个乡(含79个民族乡)。
- 2005年:全省设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设16个县级市、72个县(其中7个自治县)、34个市辖区,计122个县级行政建制;设8个县辖区;设221个街道办事处、1097个镇、1228个乡、98个民族乡。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辖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14个地级行政区划;辖67个县(其中7个自治县)、19个县级市、36个市辖区,共122个县级行政区划;辖422个街道办事处、1134个镇、388个乡(其中83个民族乡),共1944个乡级行政区划。